2016-12-28 16:15:27
编辑:唐建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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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县委的安排,县委第一轮集中巡察于2016年12月21日开始,至2017年1月 10日基本完成。
巡察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是:对执行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其他党内法规,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遵守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省委“九项规定”、市委“十项规定”和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巡察。
根据巡察工作职责,巡察组不受理群众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非巡察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。
集中巡察期间,各巡察组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电子邮箱,在巡察对象设立巡察组信访接待窗口和征求意见箱。
巡察组接待信访和接听电话举报时间:2016年12月21日至 2017年1月 10日(工作日8:00-12:00 14:30-17:30)。
具体安排如下:
1.第一巡察组:
带队领导:伍建洲 组长:蒋华
副组长:蒋祎 联络员:陈坤
巡察对象:白牙市镇
受理信访举报电话:4212384、15869981004、15869981104
电子信箱:daxwxcz01@163.com
2.第二巡察组:
带队领导:叶春生 组长:唐定友
副组长:陈志刚 联络员:邓捷
巡察对象:紫溪市镇荷叶塘村
受理信访举报电话:15874675140
电子信箱:46336157@qq.com
3.第三巡察组:
带队领导:俞兰桂 组长:唐青松
副组长:赵腾茂 联络员:王程博
巡察对象:县林业局
受理信访举报电话:4242775、15226395251、13789231783
电子信箱:wcb19890520@163.com
中共东安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
2016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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